齐河22条政策“真金白银”推动企业创新

□本报记者 钟伟 本报通讯员 崔志华 刘磊

近日,县委、县政府印发《齐河县先进制造业强县建设若干意见》,并在12月17日举行的全县优秀企业家表扬暨创优营商环境大会上进行了解读。

按照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体会议部署,立足当前经济形势和我县实际,结合省政府“六稳”“六保”4批政策包,以及《德州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若干意见》,我县在原有《支持现代化新型工业强县20条政策》(以下简称《20条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升级政策覆盖面和精准度,制发该意见。

工业发展面临新挑战新机遇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工业经济实力稳步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产业集聚态势初步形成、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县工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迫切需要明晰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导向,迫切需要建设一批支撑性强带动力好的工业项目,迫切需要培育一批在行业内占据主导地位的领军企业,迫切需要打造一批在产业发展中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体会议提出要坚定不移壮大工业实体经济,把先进制造业作为核心选项、头号工程;坚定不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优选排头产业,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推进三大优势产业、三大战略先导产业、三大新兴服务业实现“三三倍增”,以强势产业崛起带动整体壮大提升。我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县建设,推动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六大方面支持先进制造业

《若干意见》主要从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提质增效、鼓励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企业智慧赋能、鼓励产业集约集聚、鼓励企业能力提升共6个方面提出了22条奖补政策和推进措施,为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县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工业设计中心。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给予配套保险补偿。对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和省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名单的企业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提质增效。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升级,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以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为核心的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在项目建设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鼓励企业做强做大。支持企业稳健快速发展,加大对“专精特新”“独角兽”“瞪羚”企业支持力度;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企业服务型制造,鼓励企业发展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创新路径,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推广;支持为军服务企业,对新取得保密资质和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参加国家和省、市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内重点展会或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展会给予补助。

鼓励企业智慧赋能。鼓励软件企业提档升级,加快高端软件产品和优秀解决方案研发,推进首版次高端软件研发及推广,鼓励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抢占有限资源。

鼓励产业集约集聚。鼓励各辖区立足优势、错位发展,精选产业进行重点培植,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园区和双创示范基地进行奖励。

鼓励企业能力提升。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精准化、系统化培训。鼓励我县企业、院校积极争创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对比原有《20条政策》,《若干意见》呈现三个突出特点:更加突出智能化技术改造对产业升级的赋能作用,持续开展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强化了对本地服务商的招引和培育;更加突出数字经济对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作用,增加了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的培育和支持;更加突出对产业集群、产业生态和头部企业的培育,聚力打造专业园区,培植双创示范基地。

政策明年1月起全面实施

《若干意见》自2022年1月起实施,2021年度企业奖补政策仍按《20条政策》落实。本县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牵头抓好落实。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产品不重复享受上述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县级人才、科技等现行政策,对于不需评审的“免申即享”条款,按企业获批时间及时兑现,其他条款年底一次性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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