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公开审理首起涉黑涉恶案件

1月30日上午,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县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丁某某、黄某某等13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亲自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树林出庭支持公诉。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部分负责同志,特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被害人、被告人家属代表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某通过高息放贷迅速敛财,到2014年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丁某某、贺某某、田某某、黄某某、付某某、王某某(已判刑)等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集团对内宣传兄弟义气,对外通过放高利贷敛财,基于谋取、争夺不法利益、逞强耍横的不法动机和目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张军院长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控辩双方针对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程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整个庭审持续了10个小时。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县“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不仅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也彰显了齐河法检两院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定决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为法治齐河、平安齐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 郎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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