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荆某危险驾驶案、高某伟故意伤害案、马某东交通肇事案等 10起案件,在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整个庭审时间仅用时 30多分钟,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当场随即签字领取判决书。
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分别在值班律师在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的情形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10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当庭宣判,涉案当事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在此之前,县法院刑事审判团队仅用 5个工作日,便审结 8个速裁案件。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和速裁程序的适用,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减少了外地被告人的往返奔波,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以来,县法院在县政法委的指导下,在公、检、司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社会调查前置,着力构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双轨制诉讼程序,通过制度保障、多部门联动,实现案件全程从简从轻从快、公检法司无缝衔接,诉讼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目前,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审判团队已达到 5个,有力保障了案件在诉到法院后能够快速落实到人。尤其是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分到团队后,最迟立案次日完成送达,五日内开庭,当庭宣判。整个团队密切配合,程序流畅,专业化水平高,有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今后,县法院将大力推进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和速裁程序的适用,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通讯员 张杰 黄勇 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