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冬梅)近日,家住齐河城区的孔令兰在电业局路口的交通岗亭领到了头盔,她因为经常骑电动车上下班,一直想买个头盔,可由于工作原因,加上对头盔质量不了解,一直没有购买,看到交警部门发放安全头盔的消息后,就主动申领了一个。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活动,提升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我县交警部门开展爱心头盔发放活动。为确保头盔质量,交警部门主动联系头盔制造厂家进行实地考察,选取测试撞击符合标准、价格相对便宜的头盔产品,达到便民利民的效果。
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张孝峰介绍,他们分别在县府东岗亭、电业局路口岗亭、城区中队违法处理室等3处设置爱心头盔领取点,居民获取头盔需扫描二维码缴纳20元押金,并按提示完成注册,即可领取一个头盔,一年内对头盔质量或者其他方面不满意,可前往申领点退还20元押金,押金缴纳一年后不再退还,头盔视为个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