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1号)

10月28日,在齐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在充分讨论部门自查报告、认真分析市民热线反映问题、广泛调查了解、深入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对齐河县民政局等被测评部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根据满意度测评工作要求,按照无记名投票测评成绩,公告如下:

齐河县民政局95.3分

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5分

齐河县司法局93.9分

齐河县应急管理局93.28分

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92.03分

特此公告

齐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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