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从古至今,老百姓就对侵吞霸占个人财产的行为痛恨至极。现如今,表白寺镇后孙村,又出现一只“硕鼠”。它虽不食黍麦,却咬断农灌用的电缆线,让方圆上千亩农田难浇救命水。
日前,表白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孙村村前农田变压器前的电缆线被盗。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调查,该电缆线从农田通向变压器站,是两根主干线。每根主干线中有三股21根子线,通往辖区多个供水站。被盗电缆线约二三十米长,不仅价格较昂贵,而且焊接费用高,致使方圆十几个供水站瘫痪。
今天春旱,春田大地和苗圃急待灌溉。春小麦如不及时灌溉,将影响其产量。一年之计在于春,电缆线被盗,严重影响方圆千亩地半年的收成,远比“硕鼠”危害严重。表白寺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在变压器不远处,有一处天网监控,三个高清监控摄像头。经过录像回放,发现3月5日12时许,一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该处时,下车将电缆线盗走。
据三轮车上承载的物品,民警推断,车主从事收购废品生意,兼着磨菜刀、剪刀。这一明显特征使破案步伐进一步加快。3月8日上午,民警赶往后孙孙某贵家中,并有重大发现。
经审讯,孙某贵,男,71岁,从事废品收购生意。3月5日,他在收废品返回途中,发现路边的电缆线,见四周无人,就用刀具将电缆线盗走,准备将铝线化成鏊子后再出售牟利。
盗窃正在使用的灌溉电缆线,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刑法》规定,为贪图钱财,割断用来供电的公共设备,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民警提示:盗割农业灌溉电力设备,不以盗窃罪论处,而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处罚十分严厉。孙某贵贪图小利,却造成如此重大损失,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