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宋春英)近日,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其中,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下调30%,个人费率下调40%;工伤保险单位费率下调50%。
我县失业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执行 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中单位费率为 0.7%,个人费率为 0.3%。执行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同时,自今年 5月 1日起,一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以4月份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 2019年 4月 30日。从今年 9月1日起,按照新调整的工伤保险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对各参保单位 2018年 5至 8月期间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进行差额结算。
据测算,此次费率调整后,每年可帮助县域内企业减少缴费负担一千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