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阶段性调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

德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宋春英)近日,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其中,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下调30%,个人费率下调40%;工伤保险单位费率下调50%。

我县失业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执行 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中单位费率为 0.7%,个人费率为 0.3%。执行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同时,自今年 5月 1日起,一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以4月份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 2019年 4月 30日。从今年 9月1日起,按照新调整的工伤保险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对各参保单位 2018年 5至 8月期间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进行差额结算。

据测算,此次费率调整后,每年可帮助县域内企业减少缴费负担一千多万元。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