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德鹏通讯员岳跃朋)“村东池塘闲置多年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村里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时有闲散土坯无处堆放,我没有报备就直接把池塘填埋了,虽然是出于公心但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我今后一定吸取教训。”近日,大黄乡王洪村村委会主任刘云顺收到容错免责决定书后如释重负地说。
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活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助力干部“轻装上阵”干事业。2022年以来,我县相继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澄清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11种容错情形、4种免责情形、4种不予容错情形,进一步明确线索来源、核实、会商、审核、作出结论、回复等程序,从源头上解决“不愿容”“不敢容”“不会容”问题。
同时,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农村“三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发现工作开展过程中符合容错纠错的情形,密切与组织部门协作配合,积极落实跟踪回访、谈心谈话等制度,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目前,我县已对8起、12名党员干部2个党组织适用容错纠错。